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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共抽检188批次月饼,涉及经营主体91家,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调味品,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豆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其他食品8类食品53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23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详细]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豆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餐饮食品9类食品67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68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详细]
为进一步提升食品抽检人员工作能力,夯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基础,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近日,右旗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各相关股所共计20余人参加培训。[详细]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28类食品31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10批次、不合格8批次.[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饮料,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6类食品66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53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详细]
为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和食品安全攻坚行动开展,5月12日,福州马尾区市场监管局召开马尾区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约谈暨落实主体责任培训会,2022年抽检不合格企业及被立案调查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等70余人参加约谈培训,各监管单位及食品科室负责人同时参会。[详细]
在2022年省局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3个批次食品不合格,城阳区冯环庆水产品店(冯环庆)经营的“鲤鱼”(《检验报告》No:370000222500889,抽样单编号SC22370000412330740);青岛布瑞斯克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辛安分公司经营的板栗酥(检验报告:No:370000222500851;抽样单编号:SC22370000412330919)、老面包(检验报告:No:370000222500853;抽样单编号:SC22370000412330920)。[详细]
端午节前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2年端午节令食品省级专项监督抽检。截至目前,共抽检糕点(绿豆糕、粽子)、蛋制品(咸鸭蛋)等2类食品11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详细]
本期公告为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的粽子监督抽检信息,共抽检54批次,合格54批次。[详细]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18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涉及广东省2宗案件2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04批次样品,涉及饮料、糕点、食用农产品三个大类,其中合格样品39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详细]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品添加剂、食糖等8类食品43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0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详细]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27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15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详细]
近期,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在经营环节组织开展了粽子专项抽检。此次共抽检33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