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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饮料、保健食品、酒类等7类食品55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8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详细]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的通知》(市监食检发〔2021〕106号)精神,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福建省食品抽检样品合理利用和处置暂行办法》,并经2022年5月9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详细]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19类食品共1204批次样品,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抽检的1204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120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详细]
5月24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9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等问题。[详细]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涉及北京市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新余市8个食品大类121批次样品,合格117批次,不合格4批次。[详细]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共17大类食品706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3大类食品9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问题。[详细]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16大类食品185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20批次,不合格样品36批次。[详细]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速冻食品、糕点、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类食品7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739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检出生物毒素问题、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详细]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2大类食品326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产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312批次,不合格14批次。[详细]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17大类食品181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80批次,不合格样品38批次。[详细]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豆制品、蜂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355批次,其中合格353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噻虫胺)。[详细]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0号),涉及辽宁省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10大类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糖果制品,酒类,食糖,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1964批次。其中,抽检实物质量合格样品1927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37批次。[详细]
本次公布的抽检信息共1575批次,涉及经营主体785家。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