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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糕点、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饮料、速冻食品和调味品等14大类食品657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和饮料等5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糕点、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5类食品27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65批次、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详细]
近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抽检特食处负责人会同中国特医食品城负责人在浙江温州刚刚闭幕的第八届中国特殊食品大会期间与雀巢中国区负责人洽谈,就特殊食品有关项目交换了意见。[详细]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20批次样品,检出13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共730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723批次,不合格7批次。[详细]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饮料和食用农产品。抽检样品共计94批次,其中合格92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苯醚甲环唑、乙螨唑)。[详细]
为提升省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现场检查成效,11月22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3年省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现场检查情况汇报会,省局食品抽检处主要负责人,食品抽检秘书处、承检机构现场检查技术服务机构有关人员,各现场检查组组长,省本级承检机构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参加会议。[详细]
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1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号),涉及河南省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详细]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01批次样品,检出14批次样品不合格。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详细]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罐头、冷冻饮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9类食品35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2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详细]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等25大类食品194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饮料、保健食品8大类食品26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黑龙江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期)》,其中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详细]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555批次样品,检出其中糕点、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详细]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5类食品679批次样品,检出其中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4类食品1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生物毒素和有机物污染。[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