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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8大类食品61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蜂产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食品1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详细]
11月21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4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详细]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6期)》,其中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生产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详细]
2024年2月,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3852批次,不合格504批次,监督抽检总体不合格率为2.11%。[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乳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共811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804批次,不合格7批次。[详细]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43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385号),现将涉及陕西省3家生产、5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肉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类食品489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肉制品、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有机物污染、微生物污染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详细]
1月26日上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业检测机构,在主城区农产品主要批发单位——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以下简称“物流中心”)开展“百姓点检”活动,鲜笋、草莓、白菜等食品快检结果均为合格。[详细]
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强化食品抽检服务,对食品生产企业派出“流动诊所”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技术帮扶,帮助企业整改提升,切实强化生产源头食品安全。[详细]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你点我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3类食品50批次样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详细]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7个大类637批次样品,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详细]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乳制品、肉制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132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299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共422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417批次,不合格5批次。[详细]
根据收集的群众意愿,第二批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和糖果制品13大类100批次食品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调味品2大类食品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详细]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等6类食品11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