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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45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7批次。[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食用农产品、糕点、豆制品、餐饮具共498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490批次,不合格8批次。[详细]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组织对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餐饮具、餐具洗涤剂、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吸管(纸吸管、可降解吸管)、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保鲜膜(袋)、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含可降解材料一次性餐饮具)、食品用竹木制品、压力锅、密胺餐具、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不锈钢餐厨具、不锈钢容器、食品接触用铝制品、食品接触用涂层制品、食品接触用橡胶制品、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等20类食品相关产品开展省级“双随机”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1046批次。[详细]
11月15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45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6批次。[详细]
省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7期),涉及金华市2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11月15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历城区局在洪家楼街道大润发历城店开展“你点我检——进商场”活动。[详细]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现将国家总局在河北省抽检发现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期)》,其中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餐饮具,现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详细]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糖5大类食品315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4大类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兽药残留超限值、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的问题。[详细]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饼干,速冻食品,调味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罐头,糕点,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5类食品68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75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详细]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品等21大类食品918批次样品,检出饼干、餐饮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和饮料等7大类食品30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饼干,速冻食品,调味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罐头,糕点,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5类食品7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71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详细]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饮料,保健食品19大类食品122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00批次,不合格样品27批次。[详细]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蜂产品、餐饮食品共7大类243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235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详细]
为进一步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人民群众零距离参与食品安全监督,11月7日,南昌市红谷滩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第三方检测公司,在辖区超市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快检活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贴近民生需求。[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