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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四季度,上海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度计划,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7111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439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1.62%,主要是餐饮食品(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肉制品(过氧化值超标)、饮料(亚硝酸盐超标)等。[详细]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蔬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169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671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见附件),检出真菌毒素、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详细]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调味品、肉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共7大类158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150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详细]
春节临近,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饮料,调味品,速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12大类节令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已检220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速冻食品、粮食加工品共51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全部合格。[详细]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中,涉及四川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详细]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经营环节组织开展了2024年元宵专项抽检,此次共抽检50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具体信息见附件。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热线电话“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特此通告。[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此次元宵节你点我检专项监督抽检相关结果公布如下: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汤圆18批次,全部合格。[详细]
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等6类食品9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详细]
按照抽检监测(中央转移)2023年总局抽检计划有关要求,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淮南市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11月13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第七批“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检出食用农产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详细]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共8大类50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50批次全部合格。[详细]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中,涉及四川省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8大类食品,包括:调味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饮料,共计152批次,全部合格。[详细]
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管、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维护畜牧养殖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了《2024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2024年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4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以下简称“3个计划”)。[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