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条例》已经2024年2月23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详细]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2024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农渔发〔2024〕5号)、《关于印发〈2024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渔养函〔2024〕20号)、《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做好2024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农渔技〔2024〕2号)要求,2024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继续组织开展水产养殖动物主要病原菌耐药性监测。[详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和种植工业部关于斯里兰卡鲜食菠萝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斯里兰卡鲜食菠萝进口。[详细]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肉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类食品489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肉制品、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有机物污染、微生物污染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详细]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43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385号),现将涉及陕西省3家生产、5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你点我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3类食品50批次样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详细]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7个大类637批次样品,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详细]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乳制品、肉制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132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299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详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GB 4806.15-2024)解读材料。[详细]
2024年3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公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详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GB 19644-2024)解读材料。[详细]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省局制定了《2024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共422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417批次,不合格5批次。[详细]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等6类食品11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详细]
根据收集的群众意愿,第二批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和糖果制品13大类100批次食品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调味品2大类食品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