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等18大类食品565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其中55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15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推进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科学、规范和有效的追溯体系,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指南》。[详细]
2022年4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发布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销售安全管理若干制度及指引(2022年版)的通知》,其中包括适用于不同类型经营主体的4项管理制度、14项指引,供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从事食品贮存运输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展销会举办者、食品柜台出租者等经营者参考使用,帮助指导企业进一步规范自身食品销售安全管理。[详细]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厅确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农业行业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详细]
在市场监管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中,发现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五谷香粮油商行经营的1批次鲜鸡蛋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结论为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根据《中国原子能农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的规定,《红薯干辐照加工技术规程》团体标准经我学会标准专业委员会审查通过,现批准发布为中国原子能农学会团体标准。该标准自2022年5月18日起实施。[详细]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和饮料共15大类食品547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3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问题。[详细]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4大类食品53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2批次,检出重金属污染、兽药残留超标和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详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确保生物安全,现就兽用生物制品研制、生产和检验中使用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详细]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83批次,涉及酒类、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4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174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详细]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县级质检机构更好地支持服务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农办质〔2022〕5 号)要求,现将《安徽省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详细]
为进一步提高大豆单产水平,推广普及大豆种子药剂包衣技术,有效预防大豆苗期病虫害,确保大豆高产、稳产。现就加强黑龙江省大豆种子药剂包衣工作通知如下。[详细]
2022年4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3条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详细]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期),涉及苏州市3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详细]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4家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