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范省级大米应急加工重点企业管理,增强省级粮食应急保障和宏观调控能力,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仓〔2021〕193号),对2021年省局制定的《福建省省级大米应急加工重点企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省级大米应急加工重点企业管理办法》。[详细]
根据《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19修订版)》,由中国酒业协会白酒技术创新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出了《调香白酒》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依据《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审查细则(2017版)》立项审查程序,以中酒协标[2022]09号文批准该标准立项。现按照《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审查细则(2017版)》的规定,对该标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为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张家界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张家界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决定开展农药管理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修订调研工作,现公开征集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详细]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8类食品158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73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详细]
由中国粮油学会立项的《高水分植物肉基料》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当前,“社区团购”为助力市民生活物资保障,解决保供“最后100米”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团购”价格行为,使“社区团购”更好满足市民需求,现结合近期相关价格投诉举报,提示如下。[详细]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5大类食品670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630批次,不合格40批次。[详细]
按照我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标准项目起草单位已完成《功能性蛤蜊肽粉》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在2022年总局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为了科学制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裁量制度,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起草了《重庆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7号)精神及省农业农村厅与西安市签订《2022年粮食大豆油料作物种植面积目标责任书(西安市)》明确的相关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落实《“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部署,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水产制品,糕点,饼干,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6类食品35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4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详细]
2022年青海省第一季度共抽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共777批次,合格764批次,合格率为98.33%;检出不合格食品13批次,不合格率为1.67%。[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