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至2月,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等5个类别的应节食品进行抽检,共抽检了乡土腊肉、草鱼、丽林牛耳片等共53批次产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53批次,合格率100%。[详细]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13号)的要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22年深圳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详细]
为加强本市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现就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详细]
根据清远市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要求,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酒类、糕点、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其他食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等10类食品46批次样品,其中合格45批次,不合格1批次。[详细]
根据《中国饭店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团体标准《网络餐饮服务餐食投诉处理规范》进行了立项评审,经专家组评审,该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详细]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18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速冻食品、饮料、豆制品及酒类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6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详细]
《屯溪绿茶》和《屯溪绿茶技术规程》团体标准经由专家评审会通过。根据《黄山市茶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屯溪绿茶》(T /HSTA 001—2022)和《 屯溪绿茶加工技术规程》(T /HSTA 002—2022)两项团体标准,并予以发布。[详细]
全面落实全国春季农业生产会议暨加强冬小麦田间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扩种大豆油料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折不扣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大豆生产目标任务,统筹兼顾发展花生芝麻等油料作物,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2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大豆生产目标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2年大豆油料扩种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农发〔2022〕1号、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江西省大豆生产工作通知如下。[详细]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冷冻饮品、乳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177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740批次、不合格样品35批次。[详细]
近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大豆生产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作以下解读。[详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根据市场需求,经,广东省食品流通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研讨、审查,批准《食品玩具》团体标准进行立项,广东省食品流通协会将牵头开展此团体标准的制订工作,特此公告。[详细]
抽检酒类15批次,其中白酒8批次,啤酒4批次,黄酒1批次,葡萄酒1批次,其他发酵酒1批次,全部合格。抽检饮料15批次,其中蛋白饮料7批次,茶饮料6批次,果蔬汁类及其饮料2批次,全部合格。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2批次,其中开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5批次,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全部合格。[详细]
近期,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饮料等8类474批次样品,检验合格466批次,不合格8批次。[详细]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合肥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草案稿)》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细]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9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2批次、不合格样4批次。[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