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宣城已经进入高温高湿季节,各类细菌滋生活跃,极易引发食源性疾病。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规范加工操作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进货查验及贮存要严格
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禁止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采购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禽畜肉。原料按贮存条件分类分区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冷藏冷冻食品符合相关温度要求,不得使用腐烂变质、超保质期原料。
经营场所环境管理要到位
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落实防鼠、防蝇、防虫、防尘等措施,保持空气畅通、卫生间清洁。从业人员要勤洗手消毒,严禁带病上岗。
加工操作规范要严守
加工工具要生熟分开,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食品在烹饪后尽量在2小时内食用,如果超过2小时,加热后方可食用。生食、冷食、自制饮品等要严格落实专间或专区操作要求,确保食品安全;餐饮具每天要清洗消毒,保洁存放。
集体用餐管理主体主责要落实
各类单位食堂、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宴会、团餐接待酒店等集体用餐单位,要切实加强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加工过程控制,严格落实留样管理,尽量避免提供生食、冷食类食品,严防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应急处置要及时
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主办单位 /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