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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强化企业法人、小作坊负责人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专业水平,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安全管理人员线上监督抽查考核。[详细]
10月24日,四川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现场会在南充召开。[详细]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制度》。[详细]
为进一步强化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日,龙口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抽检不合格食品企业行政约谈会。[详细]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陕西省预制菜暨富硒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持续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不断提升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服务水平,3月30日至31日,全省预制菜暨富硒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现场会在安康市石泉县召开。[详细]
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详细]
食品生产企业连接农头工尾、粮头食尾,是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键载体之一。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推动食品生产企业有效融通产业链、融合责任链、融入监管链,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参与“兖必信 食心安”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品牌培塑,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关键链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详细]
为推进食品生产环节“两个责任”落实,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技能,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创新举措,在食品生产领域分类分品种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训基地建设。[详细]
10月26日,滨州市市场监管局举办全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培训班特邀省局食品生产处副处长窦培培作专题培训。[详细]
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提高全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广丰区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食品小作坊转型升级。[详细]
10月10日,太原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第二十八次调度会。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市食安办副主任李红旺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中北高新区分局分管领导,食品流通科、餐饮监管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抽检科、消保市场科主要负责人,食品协调科全体成员共计20余人参加会议。[详细]
修订后的《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飞行检查工作规定》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省食药监局制定的《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飞行检查工作规定(试行)》(皖食药监食生〔2015〕32号)同时废止。[详细]
修订后的《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飞行检查工作规定》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省食药监局制定的《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飞行检查工作规定(试行)》(皖食药监食生〔2015〕32号)同时废止。[详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和广东省地方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广东省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广东省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收集意见后进行了修改,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2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323号),涉及湖北省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企业各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