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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9期通告,检出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和水产制品等6大类食品21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12月20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8期通告,检出餐饮食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饮料等5大类食品22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7期通告,检出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和饮料等6大类食品22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12月1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6期通告,检出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和饮料等6大类食品21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为进一步加强糕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防控能力,严防在两节来临之际出现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12月14日,市市场监管局以腾讯视频方式召开全市糕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培训会。[详细]
12月1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4期通告,检出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和饮料等7大类食品16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2023年11月食品行业舆情信息如下:校园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引关注;“包子铺卖豆腐脑被罚款1.5万”引热议;农村立火聚餐就要办证否则罚款?官方通报;知名餐饮品牌回应“3只蒸饺29元被吐槽太贵”;网友吐槽知名快餐品牌牛奶1杯23元;海底捞回应试点调整份量和价格;知名超市回应篡改糕点生产日期;官方回应麻辣烫店广告被指低俗;四川两县禁止私熏腊肉引热议 官方回应。[详细]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1大类食品131批次,包括: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123批次,不合格8批次。[详细]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555批次样品,检出其中糕点、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详细]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酒类等4类食品11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详细]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豆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8大类食品101批次样品,其中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问题。[详细]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糕点、肉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样品共计72批次,其中合格70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毒死蜱、噻虫胺、噻虫嗪、乙螨唑)。[详细]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调味品、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9个大类690批次样品,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食用农产品、糕点、豆制品、餐饮具共498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490批次,不合格8批次。[详细]
按照2023年“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专项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第二期“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专项抽检工作,共抽检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31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30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出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