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季度,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度计划,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3832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443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3.20%,主要是餐饮食品(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肉制品(过氧化值超标)、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过氧化值超标)等。[详细]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蔬菜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大类食品14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32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详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现征集各类法律法规政策不平等对待企业的问题线索。如认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指定邮箱反映问题。[详细]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抽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19大类食品共310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0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详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已经2024年4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10月13日发布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详细]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476批次,检出10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详细]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业、林业和水利部(以下称塞方)有关李子干输华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塞尔维亚李子干进口。[详细]
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完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注册工作,规范特医食品临床试验过程,保证数据及结果的科学、真实、可靠,保护受试者、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详细]
2024年第一季度,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0586批次,不合格1353批次,监督抽检总体不合格率为1.92%。[详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柬埔寨王国农林渔业部关于柬埔寨牛皮咬胶半成品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柬埔寨宠物食品加工用牛皮咬胶半成品进口。[详细]
《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共930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921批次,不合格9批次。[详细]
为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管理,鼓励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部门规章《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为预防和制止网络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创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详细]
为进一步加强采用国际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