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及宣贯计划编制工作,提高计划项目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公开透明程度,现就征集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8类食品159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574批次、不合格21批次。[详细]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33类食品163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616批次、不合格20批次。[详细]
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黑龙江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详细]
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8大类食品,包括: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糕点、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和餐饮食品,共计646批次,其中合格643批次,不合格3批次,本次抽检合格率99.54%。[详细]
近期,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料、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19类5298批次样品,检验合格5250批次,不合格48批次。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详细]
随着深冬季节和“两节”来临,餐饮服务中醇基燃料的使用也进入高峰。为防范群众就餐中误服非食用酒精引起的食物中毒风险,保障餐饮食品安全,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请各地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中使用醇基燃料的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9大类食品431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41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20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糖、蔬菜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肉制品、糕点、饮料、餐饮具共82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810批次,不合格10批次。[详细]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饮料、糕点、酒类、水果制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0大类食品148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6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详细]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等26大类食品1599批次样品,检出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等8大类食品31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豇豆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各省份均有种植。针对豇豆病虫害多发重发、用药频繁,花果同期、采摘间隔短的特点,为督促豇豆种植户规范农药使用、防止残留超标,2023年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了国家豇豆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8—11月,从全国25个省份抽检1132批次豇豆样品,发现11批次样品存在问题。其中3批次样品检出蔬菜禁用农药,8批次样品常规农药残留超标。[详细]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千、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8大类食品404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38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6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饼干、肉制品、水果制品、食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6大类244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236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详细]
为预防疾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上海市人民政府于 2018年12月13日颁布并施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沪府规〔2018〕24 号,以下简称《通告》),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2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