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肉制品、糕点、饮料、酒类、餐饮食品等10大类食品1945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饮料等5大类食品22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民以食为天”。食品产业是重要民生保障产业,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部署,坚持制造业当家,推动广东省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打造世界级食品制造贸易高地的实施意见》。[详细]
2023年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2个产品。[详细]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5期)》(以下简称《通告》2023年第25期),其中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无锡市1家食品生产单位。[详细]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调味品、罐头、冷冻饮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59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冷冻饮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6大类食品23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和有机污染物等。[详细]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你点我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2类食品108批次样品,经检验全部合格。[详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制驼乳粉》等标准将于2023年12月20日实施。为配合新疆特色乳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有效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色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已于2023年10月29日起施行。[详细]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制度》。[详细]
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2号),涉及河南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详细]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22大类食品178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70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共9类食品924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99批次,不合格样品25批次。[详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鲜食西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越南鲜食西瓜进口。[详细]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5大类291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281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详细]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食品60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发现的问题有重金属污染和兽药残留超标。[详细]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饮料、饼干、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2个大类1120批次样品,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