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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宁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示了2023年度自治区科技奖励提名情况,其中,食品领域有73项,包括自然科学奖8项、科学技术进步奖65项。[详细]
今年以来,安康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围绕“促发展拉高线、保安全守底线”工作目标,强化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促进特殊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详细]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提高学校食堂管理能力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及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11月24日下午,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在拉萨市教师继续教育学校组织召开校园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全市27所学校的食品安全员、食堂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培训。[详细]
2024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公布了12条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详细]
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黑龙江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期)》,其中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详细]
农业农村部国际合作司发布境外涉农信息快报(第377期)。[详细]
农业农村部国际合作司发布境外涉农信息快报(第378期)。[详细]
为及时防控“流动餐车”集体聚餐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基层走访调研,经过分析研讨,选择东营区、垦利区作为“流动餐车”集体聚餐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试点区域,对目前活跃的“流动餐车”,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餐车底数,逐个造册登记,经现场核查验收合格的,发放备案凭证。实行“流动餐车”经营备案制、集体聚餐服务报备制,“流动餐车”北斗定位管理。[详细]
近日,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公示了2024年度3月份(第一批)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其中,食品领域有13项项目通过验收,公示期5个工作日。[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餐饮经营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对常见餐饮经营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警惕性,提升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防范和减少餐饮服务环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对餐饮经营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做出以下提示。[详细]
农业农村部国际合作司发布境外涉农信息快报(第379期)。[详细]
《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详细]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详细]
为了对福建省范围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个体工商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包保D级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不含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和有固定经营场所(地点或集中区)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等小微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引导和规范,简化小微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自查等工作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福建省其他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试行)》(下称《指南》)。[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