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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为食用的查询结果

  • 按照省局工作部署,“放心肉菜超市”创建工作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提升活动已进入考评验收阶段,为着力打造一批真正监管安心、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10月31日至11月3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组对衡水市食用农产品规范提升活动成效进行考评验收。[详细]

  • 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11月3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开展《办法》的学习宣贯,全省食品流通监管条线业务骨干共597人参加培训。[详细]

  • 为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自即日起开展“生鲜灯”专项治理。[详细]

  • 近日,秦皇岛市海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人员走进辖区农贸市场、超市,将《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发放到销售者手中,进行普法宣讲和提醒告知,要求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市场开办者对使用的照明灯具等进行先期自查,在《办法》正式实施前更换不合格的“生鲜灯”,杜绝利用灯光为产品“遮丑”,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全区已有7家市场、超市完成150余盏灯具更换工作。[详细]

  • 11月3日,汉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市食用农产品监管业务培训会议。本次会议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推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构建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可追溯管理机制。[详细]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市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固定场所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详细]

  • 为进一步规范卤制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消除卤制品行业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近日,阜宁县市场监管局结合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决定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卤制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要求,打击卤制品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详细]

  • 2023年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公布,即《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详细]

    披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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